注:1.參保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繳費比例為浮動比例(0.2—1.9%),上述表格中的工傷保險比例按0.2%計算;
2.本市農業戶口職工若按“養24號文”要求繳納社會保險的,失業保險個人承擔0.2%繳費;
3.參保單位的退休職工按照每人每月3元的標準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。
4.職工基本養老保險、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2019年7月-2020年6月繳費標準: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7855元;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46%為3613元,60%為4713元,300%為23565元。
5.職工基本醫療保險、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7786元,下限為5557 元。